縣各有關收費部門和單位:
為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執收行為,接受社會監督,根據國家和省、市關于建立和實施收費基金目錄清單制度等規定,按照宿遷市財政局 宿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布宿遷市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宿財綜〔2025〕14號)文件精神,編制了《泗陽縣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泗陽縣考務費項目目錄》《泗陽縣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見附件1、附件2、附件3,合并簡稱《收費目錄》),并公布全縣執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費目錄》中公布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以下簡稱“收費項目”)是按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審批權限由國家和省兩級有關部門批準及市、縣人民政府經授權制定的收費項目,在我縣各有關收費部門和單位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可以收取的全部收費項目,其中,加“▲”號的項目為涉及企業負擔的收費項目,加“※”號的項目為涉及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二、從2025年1月1日起,我縣各有關收費部門和單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一律以《收費目錄》為準,其具體征收范圍、征收標準及資金管理方式等,應分別按照《收費目錄》中注明的文件規定執行;2025年1月1日以后國家和省及市、縣人民政府經授權批準立項、取消或調整收費項目,按其文件規定執行,縣發改局與縣財政局將適時動態調整向社會公布。凡未列入《收費目錄》或未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和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及市、縣人民政府經授權制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拒絕支付。
三、《收費目錄》由縣發改局與縣財政局負責解釋。原《泗陽縣發改局 泗陽縣財政局關于公布〈泗陽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截至2023年12月)〉的通知》(泗發改費〔2024〕5號)同時廢止。縣發改局與縣財政局做好我縣《收費目錄》在本行政區域范圍內的公布和監督管理工作。
附件: 1.泗陽縣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
2.泗陽縣考務費項目目錄
3.泗陽縣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
泗陽縣發展和改革局
泗陽縣財政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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