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切實從源頭減少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異議轉為投訴,縣數據局強化措施落實,通過構建前置化解異議機制,促進公共資源交易公平公正,不斷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一是廣泛征求意見。招標人(代理機構)對所有進場項目,主動發布公平競爭審查征求意見公告,面向潛在投標單位公開征集對招標文件的意見建議,及時回應異議、高效處理反饋,從源頭降低條款設置錯誤率。
二是強化聯動審查。加強招標文件公平競爭審查和內部風險管控,對大型及以上項目或復雜工程,組織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和公共資源交易職能部門等交易主體共同審查討論條款,確保條款有法律法規依據。
三是借助智能監測。依托公平競爭審查監測平臺,要求招標文件中違法違規條款修改至通過無風險監測后方可發布;推行“AI+招標”模式,壓實專檢責任,精準識別問題、實時糾偏、強化整改,實現招標文件規范檢測全覆蓋。(高峰 李飛)